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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07年招考公务员公告

2007年03月02日 | 关键字: 公务员 | 查看: 653次 | 字号: [] [] []
为适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(以下简称开发区)的快速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和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员录用管理办法》,拟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10名。现公告如下:

一、公开招聘职位和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北京市常住户口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
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;

3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,有志于开发区经济社会建设工作;

4、身体健康,如无特殊要求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(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5、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办公软件;

6、具有北京市公务员资格证(有效期内)。

(二)招聘职位及条件

工委组织部党建管理岗:1名

招录条件:

1、中共党员;

2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中共党史、中文及相关专业;

3、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,对党建工作有一定的研究;

4、有较强的组织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;

5、男,学生干部及有相关经历优先考虑。

工委组织部人事管理岗:1名

招录条件:

1、中共党员;

2、大学及以上学历,人力资源管理(劳动工资)、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;

3、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,熟练使用人力资源(劳动工资)管理相关软件,有网络管理实践经验;

4、有较强的组织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;

5、男,学生干部及有相关经历优先考虑。

经济发展局综合计划管理岗:1名

招录条件:

1、大学及以上学历,经济学、管理学及相关专业;

2、熟悉国家及北京市经济工作的相关政策、法规,对区域产业发展有一定研究;

3、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、计划管理能力。

经济发展局商务综合管理岗:1名

招录条件:

1、大学及以上学历,经济学、管理学、工程、法律及相关专业;

2、熟悉国家及北京市经济工作的相关政策、法规,对区域商务发展规划有一定研究;

3、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能力;

4、英语达到国家六级以上水平。

经济发展局科技管理岗:1名

1、大学及以上学历,理工、经济、管理、法律及相关专业;

2、熟悉国家及北京市科技管理的相关政策、法规,熟悉高科技企业认定的一般流程和相关知识;

3、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;

4、英语达到国家六级以上水平。

经济发展局综合经济管理岗:1名

1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律及相关专业;

2、熟悉国家及北京市经济工作的相关政策、法规;

3、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能力。

经济发展局统计管理岗:1名

1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统计、经济及相关专业;

2、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;

3、熟悉统计分析方法,精通SPSS等通用统计软件的应用。

城市管理局城市规划管理岗:1名

招录条件:

1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城市规划、环境保护、市政公共设施及相关专业;

2、熟悉国家和北京市城市管理相关政策、法律和法规;

3、具有城市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。

建设发展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岗:1名

招录条件:

1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土木工程、工业与民用建筑及相关专业;

2、精通建筑工程新技术、新材料等相关知识;

3、有基建工程管理经验,熟悉工程报建流程,精通工程概预算,具有工程监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;

4、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者优先考虑。

发展研究与法制办公室法制工作岗:1名

招录条件

1、大学及以上学历,法律专业;

2、精通《行政法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等法律,对法理学有一定研究;

3、知识面广,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
二、招录工作程序

(一)报名方式

将简历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huqizhi@bda.gov.cn或邮寄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部(邮编:100176)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报名结束后,根据招聘职位条件,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,并确定参加面试、笔试人员名单。

(三) 考试考评

由开发区招聘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。

1、笔试:主要内容是与此次招考职位直接相关的专业知识。

2、面试: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、专业能力和学习经历三个方面。

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,综合考虑后提出各职位拟录用人选。

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。

(四)体检和考核

对拟录用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将组织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全面考察,并组织体检。

(五) 录用

对考察、体检合格者,经开发区工委会研究后确定招考录用人员,并在开发区网站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报北京市人事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。

新录用的公务员,试用期为一年。试用期满合格者,办理正式任职手续;对不合格者,取消其录用资格,并报北京市人事局审批。

三、回避和监督

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第六十八条规定有回避关系的应聘者,在申报职位时应予说明;凡隐瞒亲属关系录用的人员,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。
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发区工委组织部负责,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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